中国扶贫模式从救济式转变成开发式,再到现在的融入式,经历了三个阶段。显然,精准扶贫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任务之一,即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以实现扶贫到村到户,构建精准扶贫长效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在社会治理中,实现精准扶贫目标,关键是把物质救济与制度保障的有机统一融入扶贫治理结构之中。既有的扶贫模式,一方面由资金资本注入和人力资本提升的双重驱动,整合贫困地区的区域资源和区位比较优势,以此实现贫困人口和贫困区域的双重脱贫。另一方面以行政一元救济的科层制管理为主体,以资金投入、技术输入和人力资本提升作为制度化工具,通过“自上而下”的政策落实和社会动员,解决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行政治理中单一化主体的“任务型”推进,决定其精准识别的模糊性和精准管理的有限性,很难实现扶贫的精准性。
社会治理取向的精准扶贫,将关注民生和强化贫困区域的公共服务功能合为一体,将贫困人口“需求表达——利益满足——公共服务供给”,融入新时代“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治理框架之中。党委领导重点是整合多元社会力量,凝练精准扶贫共识,提升精准扶贫责任;政府主导重点是合理配置扶贫资金、资源和人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社会协同重点是,通过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增进扶贫治理的开放性,从而形成集扶贫治理和区域发展为一体的党和政府与社会和谐统一的互动渠道。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制度的建立,不仅为党的基层组织直接嵌入扶贫事务之中,构建了实践性支撑,而且为基层党组织向贫困社区的制度化融入,提供了合法性依据。既增进了党执政的社会性质和意义,又确保了扶贫质量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在帮扶贫困群体的同时,社会治理取向的精准扶贫,不仅呼吁高质量的、以构建社会融入为目标的扶贫工作机制,而且强调对扶贫对象实施集体认同和自我价值实现的现代培育。从而促进全民共享扶贫政策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助推“中国梦”的愿景早日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