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和党执政的基础层级,乡镇一头连着县、一头连着村,不仅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者,还是农村资源要素交换的关键节点,在乡村建设发展中居于“龙头”地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乡村善治,必须首先把乡镇建设好,让其真正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长期以来,广大乡镇干部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艰苦奋斗、默默奉献,不断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带动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治理,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从基层实际看,当前乡镇建设也面临诸多瓶颈。比如,权责不对等,对很多工作“欲管无权,不管是责”,“(上级)权力一把抓,责任搞批发,任务层层加,乡镇已压垮”;服务能力不足,“缺项目少经费”现象比较突出;经济职能发挥不突出,限于资源、权限等因素,活跃乡村经济“有想法没办法”;人才活力不够,干部流动不畅,压力大、负担重、待遇低,等等。这些突出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制约了乡镇功能的有效发挥。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工作,强调执政重在基层、工作倾斜基层、关爱传给基层,并围绕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等重点领域,出台了多项政策。这些政策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建设、提升乡镇管理服务能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新时代,以乡镇为龙头带动乡村振兴,实现乡村善治,就是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聚焦突出问题,强化乡镇管理服务能力,切实把乡镇建设成为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和乡村经济中心。
乡镇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定位,决定了其乡村治理中心的地位。乡镇党委是乡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在建设成乡村治理中心的过程中,乡镇党委要落实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直接责任,加强对乡镇和村各类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乡镇政府要强化社会治安、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的矛盾隐患。乡镇党委、政府自觉承担起领导乡村党的建设和自治、法治、德治工作的政治责任,做好各项治理工作,乡村善治就有了主心骨、动力源和坚强保障。
乡镇是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建设成农村服务中心是其履职尽责的应有之义。更好发挥为农服务职能,必须切实提升为农服务能力。要制定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强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快在乡镇建设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财力有保障、体制有支撑,乡镇为农服务才会有足够的“资本”。
发展乡村经济,带动农民增收是乡镇的基本职责之一,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使乡镇真正成为乡村经济中心。要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流通企业向镇域集聚,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支持在乡镇发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餐饮休闲、物流配送、养老托幼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各地立足乡村实际,聚焦农民增收,着力打造具有乡镇特点、富有活力、带动性强的产业体系、市场体系,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乡村图景一定会加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