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智慧社区建设中政府主要承担指导与推进者的角色。
政府执掌着社会公共资源的控制权,它能够对社会公共资源作出权威性分配,对社会公共事务作出权威性决定。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能之一,而城市基层社区是一个产生公共问题、解决公共事务最基本的领域。智慧社区建设,是政府进行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社区为依托形成城市管理的新平台,也是政府推动建立市场经济,改革经济管理方式的社会管理改革,并逐步推动政府主导,城市基层群众自治为主,政府间接管理为辅的城市治理体系。
在智慧社区建设中,政府主要起到规划、协调、指导作用,包括提供政策及资金支持,宣传、培育社区文化,积极倡导社区自治,培育社区组织,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意识等,营造良好社区环境,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社区建设和管理依法进行。
1.智慧社区建设中相关政策的出台者。政策对社区工作具有权威的指导性和导向性。在智慧社区建设中,政府应用世界眼光、战略思维、科学举措规划智慧社区建设。如根据国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当地城市发展规划,智慧社区的基本情况及发展定位,明确社区发展路径,把握智慧社区发展的方向,积极引导社区建设,建立强有力的政策引导、支持体系。再如,通过制定并出台社会发展政策、城市发展政策,从总体上规范智慧社区建设,引导社区建设的方向,为智慧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智慧社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者。法制建设是智慧社区建设和管理规范化、有序化的前提,智慧社区建设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国家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不仅为社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而且可有效规范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
在中国社区建设不断摸索的过程中,先后出台了一些具有重要指导和规范意义的法律法规,成为指导和规范中国智慧社区建设的法律依据。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为了满足促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新要求,国家将持续致力于制定指导社区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使智慧社区建设有法可依,依法进行。
3.智慧社区建设中主要的资金拨付者。智慧社区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财政拨款是资金的主要来源,这就需要基层政府拥有充足的财力,给予财政保障。当然,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筹资能力,引导企业、非政府组织等进行相应的财政支持,实现多元化投入。社区建设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尤其是智慧社区建设逐步智能化,其软硬件设施要求更高,所需资金量更大,政府主导作用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给予财政支持。政府在直接拨付费用之余,可积极倡导多元化的资金来源,采取合资、合伙、股份制的形式,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捐资等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4.智慧社区建设中部分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代表公共权力,提供公共物品是其基本职责之一,通过一定手段合理配置资源,为社区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对社区环境、医疗、交通、治安等各方面的要求。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再是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单一提供者,服务型政府条件下须将一部分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职能剥离给社会服务组织来承担,但政府仍须保持对社会服务组织的宏观管理和有效监督,以保障服务质量。
5.智慧社区非政府组织的培育者。非政府组织( NGO)是非政治性的、独立性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非政府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社区公众参与社区事务的体现,同时非政府组织可较真实的反映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可有效分担政府的部分职能。但是,在中国的智慧社区中,非政府组织发展还相当薄弱,存在缺位现象,故应广泛参照国外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制定有利于促进和保护非政府组织形成及发展的相关政策,培育非政府组织,以更好地推动智慧社区建设。
6.智慧社区建设中社区文化的引导者。智慧社区,不仅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它都凝聚着时代的科技、人文、社会与文化等要素,携带着特定的传统元素和地方文化符号,同时代表着时代的时尚与对未来的向往。社区作为城市基本单位,具有地域优势、社团组织优势及联系百姓和政府的桥梁纽带优势,是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社区文化是指“社区共同体中逐渐凝聚起来的相同文化体验和认识”,它能有效增强社区居民的向心力、凝聚力,实现政府与居民的有效沟通与认同。现代社区文化呈现百花齐放景象,有学习型社区、生态型社区、科技型社区、文化型社区等等。政府是智慧社区文化的培育者、引导者,引导社区居民塑造共有的价值观,推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以实现社区多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