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沭阳县建体系、强举措、搭平台,构筑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绘就基层治理新图景。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沭阳县政法系统发挥党建作用,以支部共建为基础,全面开展“无讼村居”建设。建立县委政法委统领、乡镇主抓、村居两委主办、法院推动的多方参与、多元共治的工作机制。将乡镇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主阵地,利用三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契机,实现场所、人员、设施完整配备。村居两委负责落实纠纷源头排查、预防、化解职责,配齐村居调解队伍,充分调动网格员、老党员、老干部、乡贤等群体参与纠纷排查化解。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并参与纠纷化解。
畅通基层矛盾调解渠道
整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力量与资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探索建立村(社区)“1+1+N”非诉讼纠纷解纷机制,建成“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通过推广使用微信小程序,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申请调处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探索在新业态领域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会同专职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一村(社区)一公开调解”活动机制,积极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公开调解活动,起到调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普法效应。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多元化解涉企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全链条保护体系,努力化解矛盾。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渠道,主动对接市场主体需求,依法帮助市场主体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构建高水平公共安全体系
突出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基层的源头治理作用,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全县共划分微网格4300余个,实现“精网微格”全覆盖。推进建设“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建立“人力+科技”数字化指挥、“巡逻+防控+治理”一体化勤务模式,将警格有效融入综治网格中,推动社区警务、社区事务、社区治理一体化、一网兜。派出所、司法所“所所联建”,建立“调解员随同出警”机制,由驻所调解员配合实施对民事纠纷及轻微治安案件的调解,对疑难矛盾纠纷,依托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由社区民警联合调解员、网格员、社区干部多方力量联合调解,公安机关根据全县警情特点,划分城区、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三类巡逻区域,形成“七横八纵”,做到点面结合、联勤联动。
(来源:长安评论、沭阳县委政法委)